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成都信息公司于4月下旬出台了《研发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与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研发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内部研发体系不健全,各事业部研发方向分散、研发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等现象,在结合公司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所提建议和动态监管咨询诊断期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旨在加强公司研发中心对研发工作的指导,通过公司专项经费匹配,鼓励事业部加大研发投入,统一目标,组建研发团队,凝炼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该办法明确了研发中心职责,研发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立项流程,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等。研发项目主要指经公司论证确立的重大专项技术研发项目,和各事业部内具有行业推广应用前景的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升级改造、产品产业化及相关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项目。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管理、研发经费管理与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的协调组织及实施,公司中长期技术研发战略规划的起草与推进实施,指导各事业部(直属单位、控股公司)拟定年度技术研发计划,公司技术研发工作体系的建立健全与研发制度的完善,以及研发经费的使用监督等。
为保证公司研发管理工作的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公司在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职责、专利和著作权申报程序、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办法、考核与奖惩办法等。《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还特别强调,技术开发类项目应从技术研发的源头加强对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资料的收集、研究与分析工作,避免侵权。在研发过程中,要加强对技术研发产出成果的管理,结合技术研发产出成果的特点,选取适当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及时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对不宜公开的技术研发成果按公司技术秘密管理。
《研发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与《知识产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配合公司在年初推行的组织架构优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和研发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司动态监管试点“推进实施阶段”战略落地措施,组织架构优化是落实咨询诊断成果、推进相应变革措施的重要内容,公司及时成立了研发中心,并由常务副总经理付忠良兼任主任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研发中心作为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管理、研发经费管理与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的协调组织及实施,由公司研发管理机构、研发机构和各事业部、子公司研发部(研发组)共同构成。
